李玟女士去世。英文报道是这样:
有的媒体用die,有的是 commit suicide。上课的时候我讲过很多次:我很不喜欢 commit suicide 这个说法,看着就刺眼——commit 的一般是 crime,结束自己的生命是罪吗?为什么要用 commit?
我查了些资料。一些机构和词典开始鼓励大家不要用 committed suicide:
(资料图)
Dictionary.com 说 commit suicide 有历史和宗教原因,如今更恰当的说法是 died by suicide,只是客观描述,没有评判:
https://www.dictionary.com/e/mental-health-language/
也有人给出了更多 alternatives:
https://www.namiut.org/images/stories/Suicide_and_language.pdf
commit suicide 语言上没有错,只是如果我们多想下去,会发现它挺让人难受的。比如下面这位母亲,她说以前也没觉得 commit suicide 有什么问题,当她的儿子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时,她才意识到这个说法暗含的评判。
我是一位英语博主,我想从这个角度提醒大家我们日常生活中有太多评判,很多评判是无意识的。从对语言开始敏感,然后可能也会对他人多一份同情。
我写了 9 年公众号,极少说绝对的话,这次我想说: 别再用 commit suicide 表示「自杀」。不只是一个说法问题,是一个「意识」和「理解」。 语言毕竟是模糊的,它不代表一切。你一定有你反驳的理由,我差不多也能想到,只是我希望你也看到我的理由,然后你在用这个说法时多了一层思考,那就足够了。
刚刚看到雅君发的一篇《从李玟去世想到的|深夜聊天 》,我转发说:
然后我想到,我今早刚刚写了这篇《一生只有4000周,短到无法管理时间 》。李玟刚过完了 2000 多周。我对她的了解并不多,只是从小就听她的名字。翻看网上的留言,她带给了无数人欢乐和鼓励。虽说宇宙不在乎,但人间怀念呀,被怀念的人就一直还有力量传递。
RIP.